大埔素称文化之乡。明嘉靖六年(1527),大埔开始办书院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办四所官学。道光九年(1829)、咸丰七年(1857)建民办公助的义学三处。除书院、官学、义学外,各地纷纷办私塾。清末,废科举,设学堂,初办中等学堂两所。宣统三年全县已有小学堂71所。
民国时期,办学之风遍及全县,经费除县立中学能得到政府拨款补贴外,其他学校主要是靠各姓宗族祖尝会产,有的由校董会呈请县政府批准征收捐税附加拨归学校,有一些是靠热心教育的侨胞捐资兴办和供给经费,校舍则利用祠堂、庙宇者多。校长、教师由校董会聘请。民国35年(1946),全县有普通中学10所,简易师范和省立陶瓷职业学校各1所,小学511所,学生3万多人。
建国后,不断改造旧的教育体系,建立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,教育事业迅速发展,特别是1978年后,对全县学校的布局、结构、体制进行调整,对学制、教学、教材进行改革,对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分期分批进行培训;通过群众集资、政府拨款和华侨、港澳同胞捐资,扩建、新建校舍,充实教学设备,许多学校规模不断扩大,实现每个乡镇有中学,村村有小学,基本上达到校校无危房、班班有课室、学生人人有课桌凳。普及五年制小学教育,基本上完成扫盲任务。1988年,全县有完全中学8间、职业中学8间、初级中学27间,学生1.82万人;小学696间,学生6.28万人;幼儿园(包括学前班)321间,入园幼儿1.22万多人。此外,成人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也逐步发展,至1988年,全县已办电视大学、教师进修学校(中专)、卫生学校、农机学校、农业广播学校、职工业余学校各1间。
各中、小学重视教学、生产劳动、实验活动相结合的教学方法,开展勤工俭学活动。1988年,全县有校办工厂12间,校办农场面积2010亩,勤工俭学年总收入66.2万元。